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作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味央厨”、“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千味央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4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12,748,4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9,978.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757,309.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242,668.46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月3日出具了《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4)第0000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 50,963.79 | 41,528.65 | 81.49% | |
| 1.1 | 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 20,160.38 | 14,686.15 | 72.85% | 2026年1月 |
| 1.2 | 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 | 30,803.41 | 26,842.50 | 87.14% | 2026年1月 |
| 2 | 收购味宝食品80%股权 | 4,141.13 | 4,141.13 | 100.00% | 2024年1月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819.35 | 2,819.34 | 100.00% | 2024年1月 |
| 总计 | 57,924.27 | 48,489.12 | 83.71% | ||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币种 | 存储方式 | 存放金额(元) |
| 1 | 芜湖百福源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77270188000225834 | 人民币 | 活期存款 | 45,558,114.42 |
| 2 | 芜湖百福源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76230078801000003611 | 人民币 | 活期存款 | 10,357,003.44 |
| 3 | 鹤壁百顺源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371910254210002 | 人民币 | 活期存款 | 16,682,476.11 |
| 4 | 鹤壁百顺源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410150010110022801 | 人民币 | 活期存款 | 25,942,761.88 |
| 合计 | 98,540,355.85 |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未来投资安排,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芜湖百福源项目”)和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鹤壁百顺源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
| 使用状态日期 | 使用状态日期 | ||
| 1 | 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 2026年1月 | 2027年1月 |
| 2 | 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 |
后续公司将依据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及自身实际状况,并结合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合理推进“芜湖百福源项目”和“鹤壁百顺源项目”剩余工程建设,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芜湖百福源项目、鹤壁百顺源项目均于2023年立项,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项目实施周期,在前期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受宏观经济环境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影响,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客户需求调整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轻重缓急原则,将原拟集中建设的各生产车间、成品冷库及附属设施调整为分批实施,导致项目整体建设周期延长,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期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芜湖百福源项目和鹤壁百顺源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1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成投产、部分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由于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虎粟帅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