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001215)_公司公告_千味央厨: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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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

001215证券简称:千味央厨公告编号:

2025-059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味央厨”)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69号《关于核准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5.71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21,2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合计人民币334,308,800.00元,扣除承销费、推介费及上网发行费共计人民币33,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1,308,8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22,151.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1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45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

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81,596,295.1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8,220,448.66元,其中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合计人民币7,694,592.50元。

(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4号),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数量12,748,4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9,978.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757,309.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242,668.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4)第00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48,851,234.8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34,394,601.37元,其中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合计人民币4,003,167.7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2022年5月26日被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并更名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水利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明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756,051.29元及利息人民币1,139,083.27元对全资子公司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千味”)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以下简称“新乡千味三期项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以及在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明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后的余额按要求转入子公司新乡千味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了上述三个

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和子公司新乡千味作为甲方分别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及原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转入子公司新乡千味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机构自2023年4月10日起变更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新乡千味于2023年

月与中德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

月,新乡千味三期项目基本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11月,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基本支付完毕,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030.88元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月,公司将开立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水利支行(银行账号:

500545010005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银行账号:

77270188000216063)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160.38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芜湖百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百福源”)进行增资,用以实施“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803.41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鹤壁百顺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百顺源”)进行增资,用以实施“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按要求转入子公司芜湖百福源、鹤壁百顺源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和子公司芜湖百福源作为甲方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子公司鹤壁百顺源作为甲方分别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转入子公司芜湖百福源、鹤壁百顺源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银行名称账号币种存储方式存放金额(元)
1千味央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419905010130095201人民币活期存款8,220,448.66
合计8,220,448.66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银行名称账号币种存储方式存放金额(元)
1芜湖百福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77270188000225834人民币活期存款57,588,490.87
2芜湖百福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76230078801000003611人民币活期存款20,939,471.20
3鹤壁百顺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371910254210002人民币活期存款16,979,344.92
4鹤壁百顺源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410150010110022801人民币活期存款38,887,294.38
合计134,394,601.37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2025年1-6月,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2024年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24年1月22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收购味宝食品80%股权自筹资金41,411,342.24元;2024年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预先投入工程款46,640,894.04元;2024年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预先投入工程款24,222,409.13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20,448.66元,用于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该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

月基本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剩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合同尾款和质保金。

截至2025年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

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4,394,601.37元,用于募投项目“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和“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投入。截至2025年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特此公告。附件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件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212.2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1.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159.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236.613,236.61121.882,537.7578.41%2024年9月-不适用
2.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24,975.6124,975.61025,621.88100.00%2023年9月490.7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8,212.2228,212.22121.8828,159.6399.81%-490.74--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8,212.2228,212.22121.8828,159.6399.81%-490.7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不适用效益测算。2、新乡千味三期项目达到预计效益的15.14%,主要系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下游餐饮行业整体需求不足,导致部分产品产量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23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对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2024年9月末,该项目基本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综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1月28日使用人民币3,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1月2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3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2023年9月,新乡千味三期项目基本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11月,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基本支付完毕,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资金6,030.88元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220,448.66元(含银行利息),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用于募投项目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表2: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7,924.2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739.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885.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20,160.3820,160.384,602.6912,417.7561.59%2026年1月不适用
2.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30,803.4130,803.414,137.0925,506.9082.81%2026年1月不适用
3.收购味宝食品80%股权4,186.134,141.134,141.13100.00%2024年1月163.28
4.补充流动资金3,850.082,819.352,819.34100.00%2024年1月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9,000.0057,924.278,739.7844,885.1277.49%-163.28--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9,000.0057,924.278,739.7844,885.1277.49%-163.2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及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尚处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收购味宝食品80%股权项目达到预计效益的38.11%,主要系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下游餐饮大客户采购意愿不足,以及新客户和渠道开拓不及预期所致。3、补充流动资金为了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直接产生效益,不适用效益测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4年1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24年1月22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收购味宝食品80%股权自筹资金41,411,342.24元;2024年3月5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预先投入工程款46,640,894.04元;2024年3月15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预先投入工程款24,222,409.13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4,394,601.37元(含银行利息),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用于募投项目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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