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000983)_公司公告_山西焦煤: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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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2

第五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我们认为该事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对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符合煤炭行业变化、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部分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但该等

差异主要是由于今年煤价下行幅度较大以及部分成本项目在第四季度集中结算所致,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要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保障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3.5亿元。经审阅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涉及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协议是本着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而签订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关于向武乡西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解决武乡西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保障该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武乡西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4亿元。经审阅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涉及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协议是本着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而签订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李玉敏、邓蜀平、田旺林、郝恩磊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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