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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5 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3 月27 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向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 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及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情况,使用闲置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投资范围为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在证券交易所进 行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权)认购、证券(含股票、基 金、债券等)二级市场交易等。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期间拟滚动使用累计不 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相关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 实施相关事宜,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 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 个月,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证券投 资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发布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