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部分股份
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0日发布《关于法院裁定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根据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0303执保21781号之一】,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处置专户”)所持本公司全部334,723,549股股票已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司法冻结,相关诉讼涉案金额为83,874,968.33元,后续可能冻结对应价值的处置专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025年12月10日,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上述解除冻结手续已办理完成,处置专户所持本公司312,709,121股股票已解除冻结。剩余的22,014,428股股票因公司与深圳立迅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粤0303民初36460号】,对应涉案金额83,874,968.33元,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处置专户股票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处置专户所持本公司312,709,121股股票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票数量 | 占其所持股票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解冻日 | 解除司法冻结执行人 |
|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否 | 312,709,121 | 93.42% | 6.20% | 否 | 2025-12-08 | 2025-12-09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处置专户股票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票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334,723,549 | 6.64% | 22,014,428 | 6.58% | 0.44%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根据《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计划预留的偿债股票在清偿债权后仍有剩余的,剩余的偿债股票公司可以进行公开处置,处置变现价款在支付相应的处置成本后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
处置专户股票解除司法冻结之日即2025年12月9日起的三个月内,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处置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即不超过151,276,432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处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处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处置期间有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处置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处置上述股票所获得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将全额增加公司净资产,并用于支持整车板块的复工复产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部分剩余偿债股票公开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