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000980)_公司公告_众泰汽车: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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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000980证券简称:众泰汽车公告编号:2025-104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立忠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05人,代表股份1,098,607,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8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42,514,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2人,代表股份756,093,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943%。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3人,代表股份109,563,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0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1人,代表股份108,757,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6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9,736,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25%;反对8,544,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78%;弃权3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91,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27%;反对8,544,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86%;弃权3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6%。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74,975,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88%;反对23,251,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65%;弃权380,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30,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301%;反对23,251,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223%;弃权380,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7%。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75,030,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39%;反对23,25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65%;弃权325,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5,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805%;反对23,25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225%;弃权325,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0%。

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75,012,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23%;反对23,238,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53%;弃权356,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68,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645%;反对23,238,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101%;弃权356,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4%。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8,963,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21%;反对9,285,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2%;弃权359,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918,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972%;反对9,285,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47%;弃权359,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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