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理财产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UATAI UNITED SECURITIES CO. LTD.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佛山佛塑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上市公 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就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经营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 年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不定期购买 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 万元(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理财交易额度内,授权公司 财务资金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调剂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理财额度和品种。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等级不 超过R2 的短期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业务不超过3 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 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理财对象均为风险等级不超过R2 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 力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 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理财产品须选择结构性存款或商业银行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产品。公司将加强风险管控,实施日常监控与核查,防范投 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 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尤其关注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九)对公司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与短期中低风险品种,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 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 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 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 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带来的 经营风险,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6 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使 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资金周转期限等方面谨慎分析,在 股东会批准的期限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 万元 (含本数,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 或利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 利率掉期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远期结售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 汇币种、金额、期限与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 结售汇业务。
(2)外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
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交易: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 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利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 (名义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该产品通常表现为固 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的交换。
(四)交易期限
效。 本次授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资金中 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核定的额度范围内,财务资金中心可结合实际情况内部 调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的交易额度。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 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 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 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 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 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 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 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 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 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公司的进出口业 务或外币负债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实现公司资产的保 值,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 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 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2026 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 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
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金额 与期限必须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或外币负债情况相匹配。严格按 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 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 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十)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 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 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汇率波动情况下锁 定相关购汇成本,控制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制定了《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 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开展外汇 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品种、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内容和流程、后续管理 等要求作明确的规定,加强风险预判,提前制订应对措施,风险可控。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 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 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使 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结构性存款和 单笔理财业务期限不超过三个月、风险等级不超过PR2 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调剂公司及子公司的理
财额度和品种。购买理财产品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 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 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控制汇率 波动风险,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结合2026 年进出口业务、外币债务预计情况, 拟在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 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 万元,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情况,该交易 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 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经营层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金融机构、确定交易品种、交 易金额、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拟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是为了控制汇率波动风险,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拟提交股东会审议。履 行的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邹 超
李 刚
张宁湘
关 芮
孙 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