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荣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方式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 现场会议 | 通讯表决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
| 12 | 8 | 4 | 0 | 0 | 6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以严谨的态度提前审阅会议资料,与公司高管沟通相关情况,认真审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5 | 5 | 6 | 6 | 2 | 2 | 1 | 1 |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出席了相关委员会全部会议,审查公司投资项目、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聘任高管人员、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等事项,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条件的议案》等22项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法定锁定期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批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加期审计报告、加期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多次到公司就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合规管理、投资项目进展、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进行现场沟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结合锂电池行业发展趋势和标的公司实际情况,关注标的公司上下游供应商及客户情况,加强风险预判和应对措施,以及未来行业技术发展研判与技术储备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深入公司下属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项目进展,并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实际,与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共同探讨产品未来应用空间及发展趋势;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参加公司组织的董事沟通讨论会议,结合自身在新能源产业的专业和经验,就相关行业的技术发展路径和产业化发展进程、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点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日常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2025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累计27天。
三、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
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与审计机构、监管部门沟通,多渠道积极获取履职所需信息,听取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财务总监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有关资料;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出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听取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关注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出席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经营层沟通会,听取经营层汇报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审慎决策并做好履职工作记录。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对董事会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还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认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加强对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公司治理、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案例警示学习等,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解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6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更加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荣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