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证券简称:长源电力公告编号:2025-07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暨补充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取消部分议案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71)。
2025年
月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余有松先生书面通知,其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退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对余有松先生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已发布的关于提名余有松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同时取消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6.00议案《独立董事选举》中选举余有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子议案,该子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取消股东会部分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两名独立董事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补选第三位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汤湘希先生将继续履职直至第三位独立董事补选完成。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
月
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具体议案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067),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号国家能源大厦
楼
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5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调整国能长源汉川四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5)人 |
| 5.01 | 非独立董事王冬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2 | 非独立董事周元明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3 | 非独立董事郑峰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4 | 非独立董事谢耀东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5 | 非独立董事王娟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独立董事选举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2)人 |
| 6.01 | 独立董事沈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2 | 独立董事周彪 | 累积投票提案 | √ |
2.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三版)》。
(2)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版)》。
(
)关于公司2025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对2025年公司销售商品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重新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7)。
(
)关于调整国能长源汉川四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调整国能长源汉川四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投资概算(不含脱硫脱硝),动态投资调整为726,300万元,静态投资调整为706,15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国能长源汉川四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8)。(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6、069、070)。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10月
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顺;联系电话:
027-88717133;电子邮箱:
12007863@ceic.com;传真:027-8871713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余有松先生个人说明。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累计投票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
月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持股性质:,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3.对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 √ | |||
| 则(第二版)》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版)》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5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调整国能长源汉川四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5.00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5)人 | |
| 5.01 | 非独立董事王冬 | √ | |
| 5.02 | 非独立董事周元明 | √ | |
| 5.03 | 非独立董事郑峰 | √ | |
| 5.04 | 非独立董事谢耀东 | √ | |
| 5.05 | 非独立董事王娟 | √ | |
| 6.00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2)人 | |
| 6.01 | 独立董事沈烈 | √ | |
| 6.02 | 独立董事周彪 | √ | |
注:
1.总议案及非累积投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栏目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2.累积投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东选举票数总额≤股东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董事应选人数),否则,其对董事候选人的表决视为无效表决,计入无效票数;(
)符合普通决议通过之规定(即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的候选人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