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
000951股票简称:中国重汽编号:
2026-1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2,397,755,634.5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65,800,234.13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18,386,694.08元。
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和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结果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
公司临时公告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74,409股后的1,168,994,951股为基数,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
5.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98,525,414.9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已分配股利人民币368,233,409.56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966,758,824.47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8%。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议案指标
项目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66,758,824.47 | 813,620,485.90 | 540,075,667.36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65,800,234.13 | 1,479,662,833.63 | 1,080,372,674.33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126,688,292.26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379,977,68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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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320,454,977.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408,611,914.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320,454,977.73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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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