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8证券简称:紫光股份公告编号:2025-04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紫光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938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张蔚 | 刁月霞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 ||
| 电话 | (010)62770008 | (010)62770008 | ||
| 电子信箱 | zw@thunis.com | diaoyx@thunis.com |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47,424,779,079.45 | 37,950,866,107.59 | 24.9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40,890,248.51 | 1,000,362,167.74 | 4.0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17,915,905.91 | 893,590,930.35 | 25.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15,866,208.39 | -3,219,179,295.21 | 12.5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39 | 0.3498 | 4.0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39 | 0.3498 | 4.0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54% | 2.91% | 4.63%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97,379,405,844.10 | 88,814,023,840.88 | 9.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109,105,450.31 | 13,332,194,109.02 | 5.83%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73,486户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00% | 800,870,734 | 0 | 不适用 | 0 | ||
| 信达证券-天津信恒同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5.50% | 157,304,393 | 0 | 不适用 | 0 | ||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中保投1号信托 | 其他 | 5.50% | 157,304,393 | 0 | 不适用 | 0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31% | 66,155,060 | 0 | 不适用 | 0 | ||
|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4% | 41,167,577 | 0 | 不适用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5% | 35,750,538 | 0 | 不适用 | 0 | ||
| 北京国研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1% | 31,616,869 | 0 | 不适用 | 0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9% | 25,483,347 | 0 | 不适用 | 0 | ||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8% | 22,359,381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5% | 18,636,654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注: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性质为境内非国有法人,目前尚在变更中。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H股发行并上市事项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等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议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已获中国证监会接收。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备案、批准或核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剩余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19%股权的远期安排
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于2024年5月24日与H3C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HPE开曼”)签署了《AGREEMENTONSUBSEQUENTARRANGEMENTS》(以下简称“《后续安排协议》”),就购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30%股权完成交割后,HPE开曼所持有的新华三19%股权多种远期处置安排等事宜进行了约定。主要约定内容如下:
(1)紫光国际将放弃剩余新华三1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HPE开曼有权将所持全部新华三19%股权一次性出售给满足特定条件的第三方。
(2)紫光国际授予HPE开曼就剩余新华三19%股权的一项出售期权,HPE开曼可在新华三30%股权交易交割完成后的第16个月首日起、但不得晚于交割完成后的第36个月截止时的期间内选择行使该出售期权,要求紫光国际购买剩余新华三19%股权。
(3)HPE开曼授予紫光国际就剩余新华三19%股权的一项购买期权,紫光国际可在新华三30%股权交易交割完成后第16个月首日起、但不得晚于交割完成后的第36个月截止时的期间内选择行使该购买期权。
(4)基于行使期权触发的19%股权交易价格对应为135,712.88万美元。
(5)紫光国际行使购买期权时,可以指定第三方购买19%股权(HPE开曼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批准第三方受让方人选,但该等批准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延迟给予该等批准或对其附加条件)。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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