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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3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LANZHOU HUANGHE ENTERPRISE CO. LTD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 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11 月22 日(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 号2206 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截至2024 年度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拥有合伙人95 人,注册会计师453 人, 截至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北京兴华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83,747.10 万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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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计业务收入为59,855.1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467.70 万 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1 家,上市公司审 计收费2,645.00 万元;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8 家,挂牌公司 审计收费1,809.70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务,金 融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4 月25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于2025 年4 月28 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2025 年5 月19 日召开的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兴华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按照《业务约定书》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 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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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兴华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兴华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的审计 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了意见。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公司对北京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认为其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

北京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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