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证券简称仍为 \(“*ST\) 兰黄”, 证券代码仍为“000929”,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26 年4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2),公司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的规定,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临) -38),公司股票于2025 年4 月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分别为-21,121.84 万元、-9,093.95 万元、-12,949.24 万元,扣除后 的营业收入为36,127.5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545.74 万元。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 年的年度报告表 明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 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根据《上市规则》第9.3.8 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的条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1. 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