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治理结构、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当中设1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叶效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叶效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叶效锋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叶效锋先生简历叶效锋,男,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曾于富顺石油学院、浙江大学任教,于中恒世纪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ESG官。
叶效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城投产业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叶效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