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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5证券简称:众合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7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14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36,20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
2、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网新智能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新增关联方网新智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618.9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出售网新智能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7)、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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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临2025-068)。
3、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变化,公司在原预计额度(36,207万元+2,618.97万元=38,825.97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公司与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数智”)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众合霁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霁林”)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预计金额。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4)。
4、综上,本次调整增加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4,384.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调整情况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预计金额(万元) | 本次调整金额(万元) | 调整后预计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博众数智及其下属子公司 | 购买项目所需设备 | 协议价 | 5,700 | 1,550 | 7,250 | 4,011.67 | 8,474.61 |
| 浙江众合霁林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项目所需设备 | 协议价 | 22,300 | 11,900 | 34,200 | 18,265.65 | 16,164.76 | |
| 西格玛时空智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购买项目所需设备 | 协议价 | 900 | 900 | ||||
| 浙江众合护航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项目所需设备 | 协议价 | 14 | 14 | 13.19 | 6.20 | ||
| 超维数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购买项目所需设备 | 协议价 | 5 | 5 | ||||
| 小计 | 28,000.00 | 14,369.00 | 42,369.00 | 22,290.51 | 24,645.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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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博众数智及其下属子公司 | 园区运营服务 | 协议价 | 37 | 15 | 52 | 38.38 | 88.65 |
| 小计 | 37 | 15 | 52 | 38.38 | 88.65 | |||
| 合计 | 28,037.00 | 14,384.00 | 42,421.00 | 22,328.89 | 24,734.22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数智”)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501室
(2)法定代表人:秦永胜
(3)注册资本:300,000,00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年08月30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1990394K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铸造机械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密封件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3,983,481,043.59 | 4,112,560,237.26 |
| 负债总额 | 2,946,325,741.27 | 3,057,878,137.26 |
| 银行贷款总额 | 1,849,127,613.93 | 1,449,405,801.02 |
| 流动负债总额 | 2,805,013,913.63 | 2,852,485,85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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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权益 | 1,037,155,302.33 | 1,054,682,100.00 |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2,236,695,971.89 | 4,083,901,062.79 |
| 利润总额 | 3,002,292.52 | 12,025,791.35 |
| 净利润 | 5,485,280.26 | 8,363,411.54 |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截至公告日,博众数智持有公司4.0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中“第6.3.3”条款规定,结合博众数智的历史沿革、业务延续以及谨慎性原则,认定博众数智为公司关联法人。
(9)股东关系结构图
(10)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出租房产等,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以往的交易能够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浙江众合霁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众合霁林”)
(1)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110室
(2)法定代表人:潘凌云
(3)注册资本:126,612,73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0年4月1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H38P388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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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减振降噪设备销售;计算机设备销售;光缆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光纤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157,698,792.36 | 1,259,632,248.01 |
| 负债总额 | 1,014,138,944.08 | 1,114,783,487.67 |
| 银行贷款总额 | 368,795,369.24 | 426,903,900.55 |
| 流动负债总额 | 983,195,815.67 | 1,077,891,207.12 |
| 股东权益 | 143,559,848.29 | 144,848,760.34 |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1,225,445,468.22 | 1,946,948,865.80 |
| 利润总额 | -4,438,072.86 | 3,239,964.80 |
| 净利润 | -1,747,140.16 | 2,500,110.97 |
(8)关联关系:众合霁林系公司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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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合霁林为公司关联法人。
(9)股东结构图
(10)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管理能力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西格玛时空智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称“西格玛时空”)
(1)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十号朗科大厦9064
(2)法定代表人:王振凯
(3)注册资本:20,000,00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4-12-18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787W802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5,739,202.85 | 1,500,000.00 |
| 负债总额 | 2,598,417.0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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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 流动负债总额 | 2,598,417.07 | 0 |
| 股东权益 | 4,500,000.00 | 1,500,000.00 |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12月(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0 | 0 |
| 利润总额 | -1,359,214.22 | 0 |
| 净利润 | -1,359,214.22 | 0 |
(8)关联关系:
西格玛时空系公司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格玛时空为公司关联法人。
(9)股东结构图
(10)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管理能力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浙江众合护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众合护航”)
(1)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68号1幢305室
(2)法定代表人:曲亚文
(3)注册资本:28,924,342.2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3-08-30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CTF6YQ2N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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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6,991,143.83 | 7,742,124.71 |
| 负债总额 | 2,074,256.26 | 1,334,626.13 |
| 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 流动负债总额 | 2,074,256.26 | 1,334,626.13 |
| 股东权益 | 4,916,887.57 | 6,407,498.58 |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131,858.40 | 504,382.49 |
| 利润总额 | -1,490,611.01 | -5,835,626.36 |
| 净利润 | -1,490,611.01 | -5,835,626.36 |
(8)关联关系:众合护航系公司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合护航为公司关联法人。
(9)股东结构图
(10)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管理能力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超维数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称“超维数字”)
(1)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0楼1001-2室
(2)法定代表人:杨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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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资本:10,000,000元人民币(4)成立日期:2023-04-12(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CFCRCK1D(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票务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经营;营业性演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829,675.92 | 879,943.74 |
| 负债总额 | 126,232.84 | 126,257.84 |
| 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 流动负债总额 | 126,232.84 | 126,257.84 |
| 股东权益 | 703,443.08 | 753,686.90 |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12月(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0 | 553,805.30 |
| 利润总额 | -50,242.82 | -1,266,664.49 |
| 净利润 | -50,242.82 | -1,266,664.49 |
(8)关联关系:超维数字系公司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超维数字为公司关联法人。
(9)股东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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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管理能力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将明确双方在相关产品供应中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确定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产品价格标准等相关事宜。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审议,本次调整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公允、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的总金额是基于2025年市场环境,作出了合理的调整。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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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鉴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众合科技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