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9证券简称:ST数源公告编号:2025-044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9:1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59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5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7人,代表股份
204,590,7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4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1,386,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3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3人,代表股份23,204,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1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564,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218%;反对11,138,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42%;弃权887,9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96,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131%;反对11,138,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634%;弃权887,9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36%。
表决结果:通过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78,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888%;反对12,024,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72%;弃权887,9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0,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978%;反对12,024,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786%;弃权887,9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36%。
表决结果:通过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878,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77%;反对12,824,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83%;弃权887,9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0,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529%;反对12,824,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236%;弃权887,9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3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852,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850%;反对12,850,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10%;弃权887,9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84,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405%;反对12,850,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360%;弃权887,9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36%。
表决结果:通过
(五)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022,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31%;反对17,324,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78%;弃权2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54,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490%;反对17,324,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016%;弃权2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为汪子翀、卢文婷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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