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000906)_公司公告_浙商中拓: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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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000906证券简称:浙商中拓公告编号:2026-0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2月31日(周三)上午10: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袁仁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副董事长杨威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7人,代表股份357,719,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0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43,872,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5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4人,代表股份13,847,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12%。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雷邦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证券事务代表邓敏华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实施累积投票

制)

总表决情况:

1.01董事杨威先生同意股份数:351,420,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89%,已当选。

1.02董事徐愧儒先生同意股份数:351,41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67%,已当选。

1.03董事洪晓成先生同意股份数:346,471,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55%,已当选。

1.04董事黄邦启先生同意股份数:351,408,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55%,已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1董事杨威先生同意股份数:25,761,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506%。

1.02董事徐愧儒先生同意股份数:25,753,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257%。

1.03董事洪晓成先生同意股份数:20,812,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158%。

1.04董事黄邦启先生同意股份数:25,749,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32%。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实施累积投票制)

总表决情况:

2.01独立董事童列春先生

同意股份数:352,075,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1%,已当选。

2.02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

同意股份数:347,130,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99%,已当选。

2.03独立董事张旭亮先生

同意股份数:352,067,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99%,已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1独立董事童列春先生

同意股份数:26,416,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951%。

2.02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

同意股份数:21,472,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726%。

2.03独立董事张旭亮先生

同意股份数:26,408,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701%。

3、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4,27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74%;反对3,377,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1%;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17,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594%;反对3,377,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39%;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2026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4,27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74%;反对3,377,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1%;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17,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594%;反对3,377,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39%;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报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48,518,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78%;反对3,846,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3%;弃权5,3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859,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012%;反对3,846,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81%;弃权5,3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06%。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子菁、高晗真

3、结论性意见:浙商中拓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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