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详见2025年
月
日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1)。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号:
XYZH/2025BJAA3B0440),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27,163,474.98元,其中:实收资本227,000,000元、资本公积444,016,469.94元、盈余公积14,578,286.19元、未分配利润为-239,136,914.6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4,578,286.19元和资本公积200,000,000元,两项合计214,578,286.19元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特此就本次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宜向社会公告,请公司债权人对其债务风险进行合理评估。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