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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8证券简称:东莞控股公告编号:2025-068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营的莞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段及龙林支线(以下简称“莞深高速”)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公司每三年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收费期的车流量,并调整后续年度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每三年根据莞深高速实际车流量情况重新预测剩余经营期内车流量,并相应调整后续年度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以确保路产价值在经营期内全部收回。公司前次车流量预测于2022年
月完成,相关预测结果已使用三年。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近期再次聘请了外部独立的专业机构对莞深高速未来车流量进行了重新预测,并对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根据专业机构重新预测的剩余经营期车流量,本次标准车流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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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折旧额调整情况如下:
| 路段 | 原值(万元) | 累计折旧(万元) | 净值(万元) | 变更前的单位折旧额(元/标准车) | 变更后的单位折旧额(元/标准车) |
| 莞深高速一二期 | 230,846.77 | 216,748.31 | 14,098.46 | 2.49765 | 2.12273 |
| 莞深高速三期东城段 | 56,893.52 | 45,429.33 | 11,464.19 | 1.25690 | 2.50150 |
| 莞深高速龙林支线 | 33,245.90 | 31,874.68 | 1,371.21 | 0.42906 | 0.29123 |
注:(1)剩余经营期为2025年11月至2027年6月。(2)单位折旧额=路产净值÷预测的剩余经营期内标准车流量。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即公司自2025年
月
日起根据实际车流量及变更后的单位折旧额计算路产折旧。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会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自2025年11月1日起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预计增加2025年度折旧额约
万元,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163万元。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的预计数,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由于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的影响较小,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采用工作量法对高速公路资产计提折旧,此次依据专业机构对公司所属的莞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未来车流量的最新预测,对公司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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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高速公路车流变化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