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000826)_公司公告_启迪环境: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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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4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预重整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预重整基本情况

1. 2025 年9 月23 日,启迪环境收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昌中院”或“法 院”)出具的(2025)鄂05 破申37 号《通知书》,债权人宁波照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照泰”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 重整价值为由,向宜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同日,公司收到 申请人向公司送达的《通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5-059)。

2. 2025 年9 月24 日,宜昌中院依法作出(2025)鄂05 破申37 号《决定书》,决定对 启迪环境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启迪环境清算组担任启迪环境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 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2025-061)。

3.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恢复和提升 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预重整工作安排,公开招募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5-062)。

4. 2025 年9 月26 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 告》(2025-063)。

5. 2025 年10 月31 日,公司就预重整相关事项披露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0 月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暨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 告》(2025-070)。

6.2025 年12 月23 日,公司收到宜昌中院出具的(2025)鄂05 破申37 号之一《决定书》, 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2025-09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 查、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6 年3 月23 日,公司收到宜昌中院出具的(2025)鄂05 破申37 号之二《决定书》, 主要内容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 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本院决 定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

三、风险提示

1. 宜昌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 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 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2. 意向投资人招募结果以及公司能否与中选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

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是,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 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 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5)鄂05 破申37 号之二《决定书》。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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