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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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薪酬方案适用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一)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产生 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 方案产生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按照10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薪酬, 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每季度发放。
2. 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1)未在公司兼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
酬。 (2)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
(3)董事薪酬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的结构化薪酬体系, 其中绩效薪酬约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70%。
基本薪酬为董事年度基本收入,根据其岗位职责、同行业同类岗位薪 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及履职能力确定,基本薪酬标准一经确定,年度内 保持稳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 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发放。
任期激励按年度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提取,任期结束后,根据任期经 营业绩考核结果,在两年内兑现完毕,每年兑现50%。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的结构化薪酬 体系,其中绩效薪酬约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70%。
基本薪酬为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收入,根据其岗位职责、同行业同 类岗位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及履职能力确定,基本薪酬标准一经确定, 年度内保持稳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 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发放。
任期激励按年度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提取,任期结束后,根据任期经 营业绩考核结果,在两年内兑现完毕,每年兑现50%。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发放的所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按国家及公司规定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将 剩余部分发放至个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及实际绩效考核结果核算薪酬。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兼任多个管理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
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行使职权所产生的 合理费用,由公司按规定报销,不计入薪酬总额。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 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可根据情节轻 重,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并有权全额或部分追 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
(六)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