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000815)_公司公告_美利云: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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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4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即将到期,预计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股东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作为该项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担保人需承担担保义务,预计无力履行义务。

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145,000,000股(持股比例20.86%)和79,131,048股(持股比例

11.38%)的股份。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上述借款合同,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所持公司股份的50%被质押。具体冻结、质押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如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所持公司股份或将面临被法院进行司法处置的风险,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也存在被债权人申请

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可能。该借款事项不涉及本公司,本公司不会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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