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000797)_公司公告_中国武夷: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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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2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制度》制度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独立董事制度》原条款《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后条款
11.0目的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1.0目的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23.3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3.3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34.1.8......新增4.1.8......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45.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5.1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556.6......6.6.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6.6......6.6.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对《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

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等与监事相关的内容,不再逐项列示。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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