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6 年2 月26 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 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01 破申70 号],裁定 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凯利”)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
2.因海口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 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 票交易将于2026 年3 月2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 “*ST 华闻”,证券代码仍为“000793”,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9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 将于2026 年2 月27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6 年3 月2 日开市起复 牌。
3.海口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 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 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 条第(八)项的
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4.由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 “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 号),公 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3 月17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 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5.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至2024 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 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6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8)。
2024 年10 月21 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 三亚凯利的申请书,三亚凯利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 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 月22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以及分别于2024 年11 月23 日、 2024 年12 月26 日、2025 年1 月23 日、2025 年2 月25 日、2025 年 3 月26 日以及2025 年4 月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024-077、2025-004、2025-005、2025-010、2025-019)。
2026年2月26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 琼01 破申70 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 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件概述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名称: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
2.申请人所在地: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红郊社区榆亚路465 号二楼整层
3.申请时间:2024 年10 月21 日
4.破产申请事由: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二)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情况
1.受理法院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裁定受理时间:2026 年2 月26 日
3.裁定书案号:(2024)琼01 破申70 号
(三)《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 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
效 二、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履职情况及预重整程序取得的成
(一)债权申报和审查
2024 年10 月31 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 债权申报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 月1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5)。预重整阶段债权申报期已于2024 年12 月1 日届满,临时 管理人组织开展了对已申报债权的审查认定工作。
(二)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
2024 年12 月25 日,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 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 月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6)。
2025 年5 月6 日,公司与中选产业投资人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海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签署了《(预)重整 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关于确定产业投资人暨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3)。
2025 年10 月31 日、11 月2 日,公司与中选财务投资人以及临时 管理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及《(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1 月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关于确定(预)重整财务投资人暨签署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0)。
(三)审计和评估
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后,临时管理人通过遴选确定审计、 评估机构,对公司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三、预重整程序与重整程序衔接安排
为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预重整期间开展的债权申报和 审查、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形成的工作成果, 将在重整受理后继续沿用。
四、事件影响
(一)股票交易
因海口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 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 交易将于2026 年3 月2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 华闻”,证券代码仍为“000793”,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9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 年2 月27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6 年3 月2 日开市起复牌。
(二)继续营业的申请
为最大限度维护公司资产价值,保障债权人、股东等各方利益, 在法院指定管理人后,公司将向管理人提交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申 请。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做
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三)其他影响
重整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 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公司将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 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 案,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及法院批准。 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五、风险提示
(一)海口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 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 条第(八)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海口中院指定管理人的 决定书,也未收到有关继续经营的决定书,公司将在收到相关法律文 书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于2025 年3 月14 日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2025〕1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第9.8.1 条第(八)项、第9.1.5 条以及新旧规则 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 行追溯重述,但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 号) 之日(即2025 年4 月22 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
(四)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至2024 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七)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按照 规定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公司联系方 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部
联系电话:0898-66254650
传真:0898-66254650、66255636
电子邮件:board@000793.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
七、备查文件
(一)《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