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6 年3 月16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关于甘肃电 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修订<关于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 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征求了我们的意见,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综 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我们认为,本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充分征求了我们的意见,本次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 程》等规定和要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我们认为,本次中期 分红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我们已仔细审阅了关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及 财务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取得原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的批复,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能够按照《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
理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 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经查阅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机构资质、营业资质以及审计报 告等相关资料,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 能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定价政策和依据合理,定 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经审阅公司修订的《关于与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我们认为公司已成立了风险处置的机构,明确了责任人,制定 了财务公司风险信息的报告制度及风险事项的处置程序,风险处置预案具有可行 性。公司修订的财务公司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地防范、及时控制、降低和化解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护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鸿渐、张东涛、霍吉栋
2026 年3 月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