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 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 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 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802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8 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十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审计委
员会委员同意,后该议案于2025 年11 月14 日经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 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 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合规 有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