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代码:524330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简称:25 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5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终止暨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1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 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 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1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 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 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了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批复》(赣国资考核〔2022〕11 号)。根据该批复,江西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 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2 年2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万 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2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万年 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6.2022 年1 月28 日起至2022 年2 月7 日,2022 年2 月8 日起至2022 年2 月17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上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7.2022 年2 月24 日,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万年青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江西万年青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 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 必须的全部事宜。
8.2022 年2 月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 年2 月24 日。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
9.2022 年8 月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 年8 月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4 年3 月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2.2024 年8 月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
13.2025 年4 月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4.2026 年3 月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 计划终止暨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 定及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17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 235.28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 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及《江 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 意公司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决定对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 行权的231.54 万份股票期权和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74 万份股票 期权,合计235.2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