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江西万年 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度公 司独立董事黄从运先生、邹玲女士、崔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从运先生、邹玲女士、崔伟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