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 电设计院”)在兰州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就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开户主体: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
银行账号:101252000486158
账户用途:专项用于工程检测中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冻结类型:账户部分资金冻结
冻结金额:122.65 万元
冻结日期:2026 年4 月12 日
冻结机关: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系因白银平川西格拉滩20 兆瓦分散式风 电项目(以下简称“西格拉滩风电项目”)合同纠纷被白银市平川区人民 法院裁定执行财产保全,案件信息如下:
1.案号:(2026)甘0403 民初652 号
2.申请人:四川陵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3.纠纷基本情况:水电设计院(项目总包单位)将西格拉滩风电项目 工程施工分包给四川陵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陵江”),
合同金额425 万元,截至2026 年4 月12 日,水电设计院已支付四川陵江 工程款335 万元,但由于项目建设单位白银昌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拖欠总包 合同款,水电设计院未及时支付分包工程尾款90 万元,四川陵江遂将水 电设计院起诉至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情况良好。本次被冻结 的募集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3%,金额较小。该冻结事 项与公司募投项目无关,不存在募集资金账户违规支付情况,不会对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被冻结资金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及上述涉及资金冻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其他资金均可正常使 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第一时间向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银行通 报相关情况,并就账户解冻事宜进行专项沟通。并积极与案件申请人、司 法机关等各方协商,拟通过替换银行账户的方式力争尽快解除募集资金专 户冻结状态。全面梳理子公司经营及法律风险,加强风险排查,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冻结事项尚在处理过程中,解冻时间及最终处 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踪本次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