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000739)_公司公告_普洛药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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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4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5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2026 年3 月10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3 月11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 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对《202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公司”)查询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5 年9 月10 日-2026 年3 月10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 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

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2026 年3 月17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 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行为。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13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前述激励 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 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 在利用《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在股票买入行为,系公司在执行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11 月20 日、2025 年11 月2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66)、《关于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67)及《关于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70)。

在自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基于上述会议 决议记载的回购计划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4、非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 关股票买卖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

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也未和 投资银行委员会的项目组人员有过接触,与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之 间不存在关联,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 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 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 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4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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