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000729)_公司公告_燕京啤酒:关于变更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工作细则的公告

时间:

燕京啤酒:关于变更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工作细则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5-73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名称

并修订其工作细则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更名为“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将原《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度名称调整为《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部分条款。本次《关于变更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工作细则的公告》和《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将于2025年8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情况对照表

修订前修订后
制度名称“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将制度名称“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改为“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全文“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全文“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修改为“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第七条 安环管理中心为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七条 安环管理中心为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第七条 安环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为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八条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和制定本公司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简称“ESG”)战略规划、管理结构、制度、策略和实施细则等,确保公司ESG政策持续执行和实施; (二)研究公司近期、中期、长期发展战略,关注公司ESG领域的有关风险,提出应对策略; (三)督导公司ESG政策及时跟进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 (四)定期审核公司ESG目标达成情况; (五)审核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六)审议其他可持续发展和ESG相关重大事项。第八条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和制定本公司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可持续发展(简称“ESG”)战略规划、管理结构、制度、策略和实施细则等,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ESG)政策持续执行和实施; (二)研究公司近期、中期、长期发展战略,关注公司可持续发展(ESG)领域的有关风险,提出应对策略; (三)督导公司可持续发展(ESG)政策及时跟进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 (四)定期审核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目标达成情况; (五)审核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可持续发展报告; (六)审议其他可持续发展和(ESG)相关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第十五条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九条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做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的文件资料由安环管理中心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第十九条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应做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的文件资料由安环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