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000723)_公司公告_美锦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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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000723证券简称:美锦能源公告编号:2025-114债券代码:127061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15:00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1,646,121,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23%)。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26)人,代表股份(37,782,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8,371,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4%;反对3,9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弃权1,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50,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566%;反对3,9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63%;弃权1,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71%。提案2.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732,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33%;反对20,84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9%;弃权1,3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1,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177%;反对20,84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15%;弃权1,3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08%。提案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62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67%;反对20,94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5%;弃权1,3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00,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241%;反对20,94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221%;弃权1,3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37%。提案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415,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45%;反对21,024,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6%;弃权1,4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3,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779%;反对21,024,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463%;弃权1,4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58%。提案5.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381,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25%;反对20,97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4%;弃权1,5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60,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887%;反对20,97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029%;弃权1,5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85%。提案6.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783,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9%;反对21,34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6%;弃权1,7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1,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054%;反对21,34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959%;弃权1,7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87%。提案7.00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396,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33%;反对20,77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5%;弃权1,7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276%;反对20,77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743%;弃权1,7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81%。提案8.00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8,361,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8%;反对3,90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7%;弃权1,6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39,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292%;反对3,90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76%;弃权1,6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32%。提案9.00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8,762,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6%;反对3,75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0%;弃权1,3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40,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902%;反对3,75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弃权1,3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0%。提案10.00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7,90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9%;反对4,3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7%;弃权1,6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786,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294%;反对4,3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48%;弃权1,6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9%。提案11.00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9,214,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5%;反对3,53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9%;弃权1,1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92,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868%;反对3,53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4%;弃权1,1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齐春艳、刘颖

3、结论性意见: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

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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