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
)。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