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000711)_公司公告_ST京蓝: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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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4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停复牌》等相 关规定,经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申请,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ST 京蓝,证券代码:000711)将于2026 年3 月 4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6 年1 月23 日至2026 年2 月26 日期间价格涨幅为116.67%, 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1 次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短 期内价格涨幅较大,严重脱离公司业绩情况。公司业绩未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市 场情绪过热情形,交易风险较大。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异常上涨,公司可 能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 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股票最新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可能存在股价快速下 跌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4、公司预计2025 年度经营业绩存在明显下滑,当前股价涨幅与公司经营业 绩严重偏离。根据公司《2025 年度业绩预告》,2025 年度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为-22,000 万元至-15,000 万元,较2024 年度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 (同比增加25.63%至84.26%)。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业绩变化及估值偏高风险, 勿受市场情绪过热影响,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5、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公司名称已由“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铟靶新材(哈尔滨)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仍为ST 京蓝,证券代码仍为000711,均保持不 变。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名称为“铟靶新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与最终工商注册名称存在差异,系根据工商注册相关要求调整所致。

一、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交易停牌核查及复牌的情况介绍

自2026 年1 月23 日至2026 年2 月26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涨幅为116.67%, 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公司业绩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价格严重脱离 公司业绩情况。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 年2 月27 日开市起停牌,待核查结束并披露相关公告后 复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况暨停牌核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停牌期间,公司就股价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自查工作已完 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 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6 年3 月4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有关 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时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及 停牌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次停牌核查期间,公司对前期披露的相关风险事项进行了全面核查,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相关风险事项未发生新的变化,具体风险提示如下:

(一)控股股东业绩补偿逾期及新增补偿风险

1、2024 年度业绩补偿逾期:根据公司2023 年重整期间与控股股东云南佳 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佳骏”)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云南 佳骏承诺在剔除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合并报表 范围内对公司合并利润表数据的影响或贡献因素情况下,公司2024 年度扣非后 归母净利润不低于3,000 万元。经核算,公司2024 年在剔除中科鼎实影响后的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208.51 万元,触发业绩补偿义务5,208.51 万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收到补偿款600 万元,剩余4,608.51 万元逾期未收到。 云南佳骏目前存在资金周转压力,且已将所持公司股份100%质押,相关事项已 引起监管机构关注,后续补偿款能否足额、及时支付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2、2025 年度新增业绩补偿风险:根据公司2026 年1 月31 日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5 年度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000 万元至-15,000 万元,预计公司2025 年在剔除中科鼎实影响后的扣非后归母净 利润将大幅低于《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不低于4,000 万元的承诺目标,业绩差 额预计将触发新的现金补偿义务,且金额较大。叠加控股股东2024 年业绩补偿 尚未足额支付完毕及高比例质押其所持公司股份的状态,新增补偿款能否足额、 及时支付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二)业绩预告大额亏损的风险

公司业绩已连续多年处于亏损状态,2023 年底完成破产重整后,2024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939.60 万元;根据 公司《2025 年度业绩预告》,2025 年度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2,000 万元至-15,000 万元,较2024 年度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同比增加 25.63%至84.26%)。尽管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实现增长,但主营业务仍处 于战略转型投入期,尚未形成稳定盈利。未来公司能否成功扭亏为盈,受行业周

期波动、市场价格变化、成本控制效果、融资能力恢复进度、新业务落地成效等 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截至2025 年三季度末,公司账面资金912.63 万元。公司目前仍处于战略转 型期,多个子公司计划实施的项目需要资金投入,若相关资金无法按计划足额到 位,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投产、子公司扩产进度不及预期、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 等问题,进而影响公司业绩成长与整体战略转型成效。总体而言,公司资金压力 尚未得到根本缓解,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四)行业及市场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具有显著的周期性和政策依赖性特征:1、价格波动风险:产 品价格受全球供需、宏观经济、期货市场等多重因素影响,价格大幅波动将直接 影响公司盈利水平;2、环保政策调整风险:行业受环保监管政策影响较大,若 未来环保标准提高或监管力度加强,可能导致公司环保投入增加、生产经营受限 等情况;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公司业务领域已吸引多家企业布局,行业竞争 日趋激烈,若公司不能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形成核心竞争力, 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滑、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五)控股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风险

根据公司2026 年1 月3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截至2026 年1 月28 日,控股股东云南佳骏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4,000 万股,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51%,质押股份均为首发后限 售股。从质押用途来看,其中42,660 万股(占累计质押股份的79%)系用于股 东借款融资,剩余11,340 万股(占累计质押股份的21%)主要用于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云南业胜的日常生产经营提供担保等经营性用途。上述质押事项虽然目前 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但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100%质押的高比例状态,反映其资金周转压力较大,可能影响其对公司业绩补偿 承诺的履约能力。若未来股票市场行情波动或质押权人行使质押权,可能引发市 场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疑虑,进而对公司股价及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敬请 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六)中科鼎实历史业绩补偿能否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2018 年收购中科鼎实股权时,殷晓东等原股东承诺中科鼎实2018-2020 年度累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0,000 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确认, 中科鼎实该期间累计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7,087.35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相关补偿义务人需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16,493,477.46 元,并返还业绩补偿股票 14,411,710.87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任何现金补偿款项,股票返 还事宜亦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已通过发函、沟通等方式督促补偿义务人履行 义务,但前述各项督促措施尚未产生任何效果,补偿义务人既未支付任何补偿款 项、办理任何股票返还手续,也未就补偿事宜向公司提出任何可行的解决方案, 缺乏履行补偿义务的主观意愿,亦无法排除其已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重大可能 性,业绩补偿存在很高的无法收回的风险,且后续即便公司采取诉讼、仲裁等法 律手段主张自身合法权利,仍将面临法律程序周期长、司法执行难度大、补偿义 务人无实际可供执行财产等诸多现实障碍,进一步加剧了补偿款项及股票无法收 回的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七)资产重组承诺履行风险

根据公司2023 年11 月披露的《重整计划》,产业投资人承诺于2025 年12 月31 日前启动鑫联科技或其主营业务资产置入公司的重组程序(启动标准为 2025 年12 月31 日前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关于重组标的的资产重组预案并公告),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未按期完成重组预案的制订。由于2025 年8 月因 中科鼎实相关历史遗留事项受到行政处罚,公司预计存在3 年内无法通过发行股 票方式实施资产注入的较大可能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目前,公司持续推进鑫联科技资产注入涉及的尽职调查、方案论证等相关准 备工作,并密切与中介机构进行沟通,若最终确认公司无法以发行股票方式注入 鑫联科技,则只能采取现金方式实施注入,但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状况,公司预计 很难获得足额现金一次性完成资产注入,因此,需要考虑以现金方式分批收购鑫 联科技股权或资产,该方式有可能需要较长的实施周期,存在无法在2027 年12 月31 日前全部完成鑫联科技资产注入的风险。若采用分期分批方式注入,鉴于 公司的体量较小,仍极有可能触发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因此存在一定的审 批不确定性。此外,若以现金方式实施收购,考虑到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可能 因支付能力问题而在鑫联科技的估值方面难以与鑫联科技的所有股东达成一致

从而影响资产注入的进度。若2027 年底未全部完成鑫联科技或其主营业务资产 的注入,将可能触发《重整计划》约定的从实现利润目标、补足利润差额、替换 重组标的这3 个目标中择一完成等相关承诺条款,公司将严格遵照承诺持续推进 资产注入工作并履行相关条款。上述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的推进受监管政策、公司 资金状况、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多个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相关风险。

(八)ITO 靶材业务市场拓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面临多重行业风险

高密度ITO 靶材是氧化铟与氧化锡按精准比例混合,经高端烧结工艺制成的 复合功能陶瓷高性能新材料,应用于液晶显示、钙钛矿/异质结光伏电池、汽车 调光玻璃等高端制造领域,其生产并非简单的材料混合,而是融合粉体工程、精 密陶瓷烧结、精密机械加工的系统工程,其中的高纯粉体制备、致密化烧结、大 尺寸成型与绑定等核心环节均存在较高门槛,下游客户对产品的纯度、致密度、 晶粒均匀性、溅射性能等核心指标要求严苛,且普遍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及产 品验证体系。公司为首次进入高密度ITO 靶材制造领域,虽然此次收购的是2021 年10 月-2022 年3 月已进行试生产调试的全套已安装好的设备,但公司即将生 产的高密度ITO 靶材产品尚未经过市场验证,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及接受 程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按行业惯例客户通常需要6-12 个月的产品稳定性验 证期,通过之后才会开始稳定采购。因此,公司的高密度ITO 靶材产品,面临客 户验证期较长而难以在短期内给公司带来大量经营业绩的压力,并可能存在订单 获取难度大、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竞争对手的压力超出预期、难以顺利打开市场 的风险,因此短期内该业务难以取得较高的市场份额,也难以显著提升公司的经 营业绩。此外,该业务还面临ITO 靶材行业的各类普遍风险,包括金属铟等核心 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管控风险,新产品研发不成功、生产工艺研发遇阻等 技术研发风险,竞争对手推出新技术、新产品带来的技术迭代风险,核心技术人 员的流失风险,以及行业中可能出现的过度竞争导致的市场份额损失风险等。前 述各类风险均可能对公司高密度ITO 靶材业务的推进、运营及收入利润产生不利 影响。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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