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特钢(000708)_公司公告_中信特钢: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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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000708证券简称:中信特钢公告编号:2025-059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2022年2月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82号),本公司于2022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0,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3日

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209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485,484.0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74,197,309.7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05,802,690.2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1,000,872,494.29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95,069,804.01元,为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95,295,956.81元及扣减的手续费人民币226,152.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2022年3月9日,本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汇总如下:

甲方一

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一)、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丙方二)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大尧三路支行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支行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

限公司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冶钢支行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2022年8月16日,本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汇总如下:

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一)、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丙方二)

上述协议条款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1,000,872,494.29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人民币95,069,804.01元)。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户账号余额(人民币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8111501012200938684112,585,815.4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1803010129200086479已注销(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冶钢支行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422422008011000150981已注销(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557381657769已注销(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大尧三路支行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372000407013001977465已注销(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香港中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香港中路支行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532904837210111已注销(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187265714258已注销(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8110501012901915723已注销(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32050161613600002141已注销(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8110501013702010423874,144,952.6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总募集户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11050101200191567214,141,726.17
合计1,000,872,494.29

注: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9月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终止部分项目并将相应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为方便本公司统一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本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与上述各家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2年3月10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3,301.9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67,815,206.16元,合计人民币1,468,668,508.06元。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668,508.0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前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于2022年3月2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2817号的鉴证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1,398,668,527.84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

签约方

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天)理财起始日理财终止日购买金额(万元)年化收益率实现收益(万元)
中信银行“信益+”组合存款1842024/08/282025/02/2898,000.001.75%792.42
中信银行“信益+”组合存款1822024/08/302025/02/282,000.001.75%17.50
中信银行“信益+”组合存款892025/02/282025/05/2885,5001.30%277.88
中信银行“信益+”组合存款892025/02/282025/05/2810,0001.30%32.5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继续实施的议案》,本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状态,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有节余,共计54,462.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本公司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使用,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0.94%。此议案已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除上述项目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指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保证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释1)

募集资金总额(注释1)498,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148.5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7,419.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4,462.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94%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不适用60,000.0060,000.00945.3250,604.7584.34%2024年06月注释2注释2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21,000.0014,479.41-14,479.41100.00%2023年04月注释3注释3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140,000.00120,111.94-120,111.94100.00%2023年06月注释4注释4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18,000.008,570.36-8,570.36100.00%2022年12月注释5注释5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18,000.0013,240.57-13,240.57100.00%2023年06月注释6注释6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19,000.0019,036.68-19,036.68100.00%2022年06月注释7注释7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14,000.002,369.13-2,369.13100.00%2023年06月注释6注释6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60,000.00114,462.8013,203.2331,006.8927.09%2027年05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150,000.00148,000.00-148,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00,000.00500,270.8914,148.55407,419.73

*本对照表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如下:2025年上半年国内焦炭价格仍处于低位,国内独立焦化企业均保持低利润或亏损状态运行,故该项目今年未达预计收益。2.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如下:2025年上半年发电设备按需进行检修,发电量减少,故该项目今年未达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668,508.0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7,815,206.1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3,301.90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完成置换金额1,398,668,527.84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本公司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状态,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有结余,共计54,462.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上述募投项目出现资金结余的原因如下: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其他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释

: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98,000万元,系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发行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000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注释2: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是在原有项目生产线上的升级改造,旨在改善原有产成品的性能;项目新增的生产设备与原有设备共同使用,因此公司将收入、成本在实施主体的财务核

算中一同核算,无法单独、准确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注释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

述,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17,400.00万元和净利润2,980.5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

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

日,该项目本半年度

产生营业收入21,569.16万元和净利润3,268.43万元。注释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

述,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344,913.11万元和净利润64,493.8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

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

日,该项目本半年度产生营业

收入119,912.47万元和净利润9,596.31万元。注释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

述,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于达产年将形成74,750.00万度工业用电的生产能力,电费收入不含税单价为

0.53

元/度,新增营业收入39,617.50万元和净利润9,032.28万元。该项目

于2022年12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半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6,337.72万元和净利润3,768.46万元。注释6:“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

述,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和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为纯环保投入类项目,具有较高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进行效益测算。注释7:“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

述,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年营业收入16,320.00万元和净利润3,352.9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

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

日,该

项目本半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1,418.51万元和净利润1,781.32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本期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114,462.8031,006.8913,203.2331,006.8927.09%2027年05月不适用不适用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原因: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低于原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原因主要是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所以实际项目工程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启动投入部分资金。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拟开工的原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以下简称“三期项目”或“该项目”)。2.三期项目仍属于公司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符,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三期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改善公司现金流动性,保障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召开了中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述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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