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000691)_公司公告_*ST亚太: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质押的公告

时间:

*ST亚太: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1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瑞启源”)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质押,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发函询证并收到控股股东书面回复。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44,500,00059.33%9.18%2026-02-092027-08-10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二)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原因
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25,000,00033.33%5.16%2026-02-062029-02-05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司法冻结的原因及后续措施:

经公司向星瑞启源函询获悉:经星瑞启源初步了解,本次星瑞启源持有的公司2,500万股股票被冻结,系受北京星箭长空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星箭”)票据业务纠纷牵连所致。北京星箭系星瑞启源股东之一,为正常的股东与被投资企业关系;星瑞启源独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与北京星箭的业务运营、财务收支保持严格区分,互不干涉。本次星瑞启源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冻结,系受北京星箭自身利用商业票据与上下游客户进行结算,因出票人到期无法兑付,北京星箭作为背书方,受后手持票人要求兑付,并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金额涉及6000万元,怀来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对出票人、背书人等相关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截至目前,星瑞启源尚未完全了解案件全部详情,后续星瑞启源将根据涉诉情况安排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被冻结的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启源所持公司的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75,000,20015.47%044,500,00059.33%9.18%44,500,000100%30,500,200100%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启源所持公司的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75,000,20015.47%25,000,00033.33%5.16%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星瑞启源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星瑞启源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对应融资余额为0;未来一年内星瑞启源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对应融资余额为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启源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星瑞启源本次股份冻结及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冻结和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出具的《询证函》;

2、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回复函》;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大股东每日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