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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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二)收到听证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9月12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年11月1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闽民终1513号民事裁定,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已立案审查。2025年9月19日召开听证会。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翠明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流通股股东
2、 被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洪华东
公告编号:2025-074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宇与退市公司的关系:退市公司
姓名或名称:厦门中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纪常辉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上诉人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泰安公司)与被上诉人洪华东、原审第三人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股份公司)、厦门中贸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贸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闽民终1513号民事裁定,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已立案审查。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参考公告2025-001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二审情况
详见公告2025-001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公告编号:2025-074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无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院听证通知书-(2025)最高法民申3320号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