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能(000631)_公司公告_顺发恒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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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0631证券简称:顺发恒能公告编号:2026-12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00,000,0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顺发恒能股票代码00063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顺发恒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红民龚航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
传真0571-828650500571-82865050
电话0571-828650500571-82865050
电子信箱zqsw@sfhn.net.cnhang10175@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和物业服务。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模式:将风能、太阳能转换为绿电,以天然气为燃料生产电力后销售;主要产品:电力。公司目前主要运营天然气电厂、集中式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

综合智慧能源服务经营模式:提供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获取收益;主要产品:需求响应服务、分布式能源服务。项目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

物业服务经营模式:房产销售,并自持部分物业运营,以及提供物业服务。公司目前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杭州。

(二)公司主营业务所在市场分析

1、清洁能源电力市场分析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同时是我国重要的电力负荷中心。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华东能源监管局、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和各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发电企业协同推进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构建“电力互济、错峰互补、容量互备、供需互动”的省市间电力互济市场化机制。

浙江省属于资源小省,用能大省,三分之一的用电量需要依靠省外输入。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浙江省持续增强电力供给能力,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正逐渐成为能源转型的主力军。2025年,全省新增电力装机3000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2000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浙江省内电源装机达到1.77亿千瓦,其中清洁电源装机首次突破1亿千瓦,达到1.0054亿千瓦,占省内电源装机比重56.8%;风光总装机约0.71亿千瓦,“十四五”期间实现两个翻番,光伏装机已超越煤电,成为浙江第一大电源。

(1)风电

风电布局上,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快推进存量风电项目的升级改造,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全国范围内优质风电资源的收并购工作,加快扩大风电装机规模。政策方面,浙江省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海上风电资源丰富,而陆上风电资源相对匮乏。2025年4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5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表》,共有19个海上风电项目列入项目清单,规模共计约7.9GW。2025年,浙江新增风电并网容量21.3万千瓦,同比下降

67.23%。截至2025年底,浙江省累计风电装机容量670.3万千瓦,同比增长3.28%。2025年规模以上风电累计发电

156.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1%,浙江省风电发电平均利用率为99.5%。

(2)光伏

光伏布局上,公司始终坚持“新建+并购”并举、“集中式+分布式”并举,围绕重点区域积极探索“光伏+”项目,探索通过“茶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创新模式,将光伏发电与农业、渔业等产业深度融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2025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光伏+”行动。2025年7月,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对一般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年自发自用比例不做要求,大型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2025年11月,《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标志着新能

源进入市场化竞争新阶段。产业方面,浙江省光伏产业不断完善升级,已构建以嘉兴和金华为核心引领,杭州、宁波、湖州、衢州等地协同发展的智能光伏产业集群,形成国内领先的产业优势。浙江省太阳能资源属Ⅲ类地区,根据自身独特的资源和环境,适宜多场景分布式开发。省内全面贯彻“宜建尽建”原则,推动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各类“光伏+”复合项目,鼓励有条件地区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有序建设多类型光伏电站,配套建设独立储能电站,以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2025年,浙江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1701.9万千瓦,同比增长24.14%,其中新增集中式光伏311.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390.5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浙江累计光伏装机容量6429.4万千瓦,同比增长36%,其中集中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1145.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装机累计容量5284.1万千瓦,同比分别增长37.34%和35.71%。2025年规模以上光伏累计发电209.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浙江省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为100%。

(3)天然气发电

天然气布局方面,公司将天然气发电作为业务发展的重要抓手,凭借沿海区域优势积极扩张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一方面,提升在运机组运营效率,通过技改等手段实现存量项目提质增效;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在建项目加速落地。

浙江省作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大省,主要经济产业发达,电力需求旺盛,是电力“缺口”最大的省份之一,尤其在夏、冬季负荷高峰期间,电力供需矛盾突出。随着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其波动性、间歇性问题日益凸显,亟需灵活性电源平衡电网波动、保障电力稳定供应。天然气发电机组具备建设周期短、启停调峰灵活、爬坡速率快、调峰调压应用范围广、碳排放水平低等特性,在沿海负荷中心区域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政策层面,浙江省在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和发挥燃气机组调峰方面持续发力,2025年3月,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浙江省天然气发电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省内燃气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天然气发电机保供作用,促进燃气机组提升顶峰能力。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市场分析

(1)新型储能

随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不断提升,电力供需匹配性问题日益突出,储能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器迎来快速发展。储能布局上,公司加速推动现有网侧储能项目投运,积极拓展外部优质电网侧储能资源,探索多元化商业模式,提升市场竞争力。

政策层面,浙江省积极推动新型储能的高质量发展。对于电网侧储能,现阶段可以通过接受统调获取相应服务收益,未来将随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逐步进入现货市场参与电能量套利,并凭借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而获取容量电价收入,收益模式预计将优化为“现货电能量套利+辅助服务+容量电价”。2025年3月,浙江省能源局印发《2025年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明确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建设目标为新增并网140万千瓦,48个项目可于上半年开工列入2025年建设计划,计划建设总规模1.93GW/3.79GWh;7个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储备计划,储备项目规模580MW/1480MWh。2025年7月,浙江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动态调整的通知》提出,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小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按照“总量控制、退一补一”原则报送;不再对5MW及以上的用户侧储能项

目进行省级年度计划管理,下放至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管理,简化备案流程。截至2025年底,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5GW。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作为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与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引擎,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双碳“目标”引领和新型电力系统加速建设的背景下,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技术创新日趋活跃,应用场景逐渐丰富。长三角、珠三角作为全国经济发展水平领先区域,数字化水平高,政策响应快,在智慧能源供应市场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业务布局上,公司紧跟国家能源战略,在浙江、广东等经济活跃省份深度布局,依托项目经验,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数智化技术提供定制化综合能源服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行业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用户侧新增装机5.3GW,同比增长96.5%,是新型储能领域增长最快的应用场景,其中江苏项目数量和装机规模领跑全国,广东、河南、浙江、四川等地用户侧储能市场表现活跃。珠三角是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较活跃,企业规模相对较大、较稳定,在高耗能企业用电平衡的政策调节能力较强,尤其是广东地区电力市场改革走在前列,工商业场景丰富,激发市场活力;浙江省同样作为经济发达和能源转型先行区,在政策支持下新型储能产业得以快速发展。2025年6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2025年浙江省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鼓励虚拟电厂、用户侧储能参与需求响应。未来随着需求侧响应、电力辅助服务等商业模式的多元化发展,用户侧储能的收益渠道将进一步拓宽。

3、产城综合运营服务市场分析

2025年,浙江省及杭州市持续深化产城融合发展,围绕物业服务、商业运营、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运营出台系列规范与支持政策,行业监管体系持续完善、市场容量稳步扩容、发展逻辑深度重构。本公司所处的长三角核心区域,凭借领先的经济活力、产业能级与消费潜力,成为全国产城综合运营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标杆阵地,为公司业务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与全新的发展机遇。

2025年,浙江省、杭州市两级政府持续完善产城综合运营服务全链条政策体系,从行业合规监管、服务品质提升、业态创新支持、核心要素保障四大维度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既为行业规范化发展划定刚性边界,也为综合运营服务商的业态延伸与模式创新释放了充足的政策空间。省级层面,浙江省修订并正式施行新版《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从业主权益保障、服务责任压实、行业分级监管、主体范围拓宽等方面完善行业顶层设计,同步推进全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与公共收益专项治理工作,推动行业从粗放扩张向规范提质转型;出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将商业运营管理、产业园区运营纳入现代服务业重点赛道,支持业态融合与模式创新;发布《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工作方案(2025-2027年)》,为智慧物业、智慧园区、智慧商圈建设提供完整实施框架,以技术革新赋能行业降本增效。市级层面,杭州市围绕产城综合运营全场景出台系列落地政策,形成“规范+支持+创新”的政策闭环。物业服务领域,发布《杭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进一步开展住宅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完善维修资金全流程监管体系,明确与品质住宅匹配的物业服务标准,推广片区化大物业服务模式与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商业运营服务领域,出台《大力提振消费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支持核心商圈提质升级、存量商业设施智慧化改造,培育首店经济、夜间经济、体验经济等新业态,对优质商业运营主体、总部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与政策倾斜。产城运营服务领域,发布《杭州市推进工商业用地改

革促进空间精准有效配置的实施意见》,创新产业用地弹性管理模式,支持工业用地集约高效利用与“工业上楼”,统筹产业社区与工业邻里中心建设;同步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产业园区有机更新、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等核心任务,为具备全链条产城运营能力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广阔的业务场景与政策支持。

2025年,产城综合运营服务行业已全面告别粗放式规模扩张阶段,进入理性回归、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周期,行业发展逻辑从规模为王转向质效优先,业态边界持续拓宽,全链条产城综合运营成为行业核心增长方向。单一住宅物业服务的增长空间逐步收窄,行业头部企业纷纷向非住宅业态延伸,从物业服务逐步拓展至商业资管、产业园区运营、城市服务、产城融合全链条服务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7,493,889,217.756,875,817,276.317,681,589,841.91-2.44%6,790,103,343.477,617,573,587.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63,145,440.885,749,733,974.825,897,553,692.33-0.58%5,883,156,449.476,008,775,247.07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492,942,195.31313,216,532.11571,271,893.95-13.71%2,236,625,758.932,496,420,74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977,135.5684,892,368.60107,037,647.19-44.90%331,327,886.54348,823,29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788,134.1439,362,035.3039,362,035.30-29.40%271,132,040.31271,132,040.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68,000.18106,622,843.56219,296,062.90-102.81%60,913,890.5717,545,300.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40.05-40.00%0.15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40.05-40.00%0.15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1.46%1.80%-0.80%5.60%5.78%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38,363,769.95102,804,062.29127,720,025.75124,054,337.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39,688.3430,636,962.759,842,740.05-1,242,255.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72,261.079,663,624.814,402,524.019,649,724.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911,023.3241,406,993.25-2,596,701.95-79,889,314.8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8,384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5,14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万向集团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2.28%1,491,831,7800不适用0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6.26%150,000,0720不适用0
#祁堃境内自然人3.34%80,000,0000不适用0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2.31%55,311,6940不适用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33%31,891,904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36%13,451,7730不适用0
#颜飙境内自然人0.35%8,455,8000不适用0
长春高新光电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29%7,063,4660不适用0
#钱立强境内自然人0.22%5,258,8000不适用0
#杨伦嗨境内自然人0.22%5,228,7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为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均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与其他股东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3、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公司股东祁堃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0,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80,000,000股;2、公司股东颜飙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809,300股外,还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646,500股,实际合计持有8,455,800股;3、公司股东钱立强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0,000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138,800股,实际合计持有5,258,800股;4、公司股东杨伦嗨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808,000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20,700股,实际合计持有5,228,7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浙江普星德能然气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普星能(香港)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浙江普星德能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顺发德能(德清)电力有限公司)51%股权。鉴于普星能量有限公司(股份简称:普星能量,股份代码:

00090)间接持有顺发德能100%股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普星能量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表决批准了本次出售事项。顺发德能公司已于2025年3月7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向普星能(香港)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购买价款,故将2025年5月31日确定为合并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刘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钱嘉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红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3、根据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目前,公司清洁能源类业务已成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公司证券简称由“顺发恒业”变更为“顺发恒能”。

4、根据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内的55,311,69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1%)回购股份用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5年9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该部分股票已于2025年9月15日过户至“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2.12元/股。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9月9日、9月1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6、根据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减资的议案》,为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先以顺发能城的14.50亿元人民币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由23.00亿元人民币增加为37.50亿元人民币),然后再对顺发能城减资22.50亿元人民币。2025年9月10日,顺发能城已完成注册资本减资及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亿元。

7、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

截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278,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最高成交价为4.4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7元/股,支付总金额382,058,234.98元(不含交易费用)。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于2026年3月3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395,279,084股减少至2,300,000,08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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