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能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批准。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977,135.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707,676.6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79,164,006.60元,累计可供分配的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226,433,465.50元。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7,076,766.5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707,676.66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55,202,077.3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460,571,167.25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条规定,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母公司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460,571,167.25元为利润分配依据。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下阶段发展资金的前提下,经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300,000,0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
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4,500,001.2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4,500,001.27 | 0 | 233,996,739.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112,568,930.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8,977,135.56 | 84,892,368.60 | 331,327,886.54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26,433,465.50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460,571,167.25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68,496,740.27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12,568,930.17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8,399,130.233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81,065,670.44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
注:2020年4月27日至6月23日期间,公司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940,084股,已支付总金额为114,684,882.7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对37,240,084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于2023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