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000625)_公司公告_长安汽车: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长安汽车: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公告编号:2026-2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在长安汽车金融城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6年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华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减。

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长安汽车。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

(4)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

9.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和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发行数量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53,256,302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拟由中国长安汽车全部认购。认购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限售期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后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前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十八个月的限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间,发行对象及其控制的企业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6,7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909,547.00421,700.00
2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173,117.00105,000.00
合计1,082,664.00526,7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本议案各项子议案,经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均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对本议案各项子议案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1)。2.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其提示性公告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22)。

3.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4.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3)。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24)。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议案1-6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