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方仕江)
作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方仕江,男,1965年出生,工学博士,副教授。1993年6月至今任职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期间曾任日本福井大学和庆应大学访问学者、日本学术振兴会博士后和旭化成株式会社博士研究员。曾任杭州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杭州电联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好乐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佰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珺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及杭州中一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投票情况 |
| 方仕江 | 15 | 15 | 0 | 0 | 0 | 否 | 对非关联议案均投赞成票 |
2024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着力促进董事会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4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充分研讨和认真审议,除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外,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并就相关议题与各位股东、董事、监事进行认真研讨。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4年,本人主持召开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对完善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进行回避表决,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024年,本人参加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如建议公司重视新项目运营管理,加强新工艺、新技术研究,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
2024年,本人参加了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质,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资格规定。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督促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内勤勉尽责,认真开展工作,维护投资者权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详细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充分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3、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安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范履职培训、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培训、保荐机构现场培训等培训,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7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状况良好,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聘任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岗位、职责、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年度经营管理的考评结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是真实、准确的。
6、此外,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对公司项目发展、产品研发、薪酬考核及提名任命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例如,2024年3月在九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发言表示:2024年,公司要加强新项目运营管理,加强新工艺、新技术研究,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新项目达标见效;2024年10月在十届八次董事会发言表示:今年以来,公司经营面临较大压力,房地产市场仍在筑底阶段,大家要保持危机感,加强多元化产品拓展,加大产品研发升级,努力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转型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并利用个人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更多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仕江2025年3月29日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治栋)
作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治栋,男,1965年7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1989年07月参加工作,历任合肥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安徽大学经济学系教授、主任、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人文社会科学处副处长、《安徽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兼《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现任《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投票情况 |
| 张治栋 | 9 | 9 | 0 | 0 | 0 | 否 | 对非关联议案均投赞成票 |
公司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认真审议各项议题,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着力促进董事会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除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外,均投出赞成票。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规定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4年,本人主持召开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确保符合任职资格。
2024年,本人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年,本人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进行回避表决,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在本人任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内勤勉尽责,认真开展工作,维护投资者权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详细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充分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3、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4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培训、保荐机构现场培训等培训,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4月16日,本人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1.5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
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行业政策、监管要求、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状况良好,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聘任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岗位、职责、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年度经营管理的考评结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是真实、准确的。
6、此外,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薪酬考核及提名任命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例如,2024年8月在十届五次董事会发言表示:公司要结合国家重点工作安排,加强保交楼、保障性住房等市场拓展,加强客户信用状况关注,加大应收账款管控;2024年10月在十届八次董事会发言表示:公司SCR脱硝催化剂产品收入保持增长,但占公司整体收入比重还较低,要加强市场拓展,发挥好产业链协同作用,不断提升该产品利润贡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2025年,本人将进一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治栋2025年3月29日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王亮亮)
作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亮亮,男,1986年出生,会计学博士、教授。2014年6月至今在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现任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系主任。2017年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2019年入选东南大学至善青年学者(A 类)资助计划,2022年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已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会计研究》等杂志发表30余篇学术成果,曾获得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等。历任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公司2024年共计召开1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投票情况 |
| 王亮亮 | 15 | 15 | 0 | 0 | 0 | 否 | 对非关联议案均投赞成票 |
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着力促进董事会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4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充分研讨和认真审议,除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外,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3次,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就相关议题与各位股东、董事、监事进行认真研讨。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4年,本人主持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与注册会计师通过电话会议沟通审计情况,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2024年,本人参加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进行回避表决,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重点关注了财务报表中的应收账款和存货科目,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内勤勉尽责,认真开展工作,维护投资者权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详细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充分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3、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安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范履职培训、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4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培训、保荐机构现场培训等培训,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5、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5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行业政策、监管要求、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状况良好,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聘任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岗位、职责、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年度经营管理的考评结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是真实、准确的。
6、此外,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对公司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及薪
酬考核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例如,2024年2月在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发言表示: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开始使用,要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募集资金台账,保存好会计凭证,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2024年3月在九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发言表示:监管要求一直在更新,要持续加强新的会计制度学习,始终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亮亮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