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上诉,二审未开庭
2、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诉金额:256,140.67元和诉讼、差旅等费用
对退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该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2025)琼96民终355号应诉通知书和《民事上诉状》等材料,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诉基本情况概述
上诉人刘乾纪因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9日作出的(2024)琼96民初179号民事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1.判令撤销一审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2.判令各被上诉人承担上诉人因本次上诉所支付的差旅费、诉讼费等费用。
一审案件相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日与2025年9月2日
公告编号:2025-063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上诉案件进程情况
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内容,该上诉案件定于2025年12月2日09:00开庭审理。
三、上诉案件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上诉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