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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1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

3、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7日

7、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66人,代表股份184,644,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00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75,004,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37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264人,代表股份9,63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4%。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65人,代表股份12,64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7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82,87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05%;反对1,4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0%;弃权3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8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903%;反对1,4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98%;弃权3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尹律师、全朝晖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经本所律师审查并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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