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权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人变更事项概述
1、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清泉企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泉企业”)拟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自2012年12月至2023年2月期间,累计向公司提供7,606.41万元借款,公司已向润鸿福长偿还3,770万元,尚余3,836.41万元未清偿。经各方协商一致,润鸿富创拟将持有的对公司3,836.41万元债权转让给清泉企业,公司该笔借款的债权人变更为清泉企业。
2、公司、关联方四川赛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赛银”)、清泉企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债权债务抵协议》,公司关联方四川赛银自2024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间,累计向公司提供3,193.50万元的借款,并有利息
72.21万元,罚息7.58万元,合计3,273.29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四川赛银将持有的对公司3,273.29万元债权转让给清泉企业,公司该笔借款的债权人变更为清泉企业。
二、本次债权人变更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清泉企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清泉企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叶简
4、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马超东路2号12栋1层1号
5、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市场信息咨
询;市场调查(不含社会及民意调查服务);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企业营销策划;管理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现象策划;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情况:四川圆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清泉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对于此次债权人变更,公司不支付额外的任何费用,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指标及利润不构成影响,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