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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阳光,证券代码:000608)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3 月24 日、3 月25 日、 3 月26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函询的 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228,112,176.16 元,净利润为-218,209,909.77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5,325,641.87 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32,736,898.94 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77,354,571.35 元。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 查,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 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9.3.8 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 年2 月2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的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申请事项尚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能否获得深交所 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