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000581)_公司公告_威孚高科: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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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0581200581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公告编号:2025-075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周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2025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尹震源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分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网络投票情况总体出席情况
人数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人数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人数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A股10329,104,69134.0411%48927,435,6672.8378%499356,540,35836.8789%
B股7860,333,1536.2406%221,308,3010.1353%10061,641,4546.3759%
总体88389,437,84440.2817%51128,743,9682.9731%599418,181,81243.2549%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56,067,44799.8674434,1010.121838,8100.0109
B股60,363,23997.9264397,4000.6447880,8151.4289
表决汇总416,430,68699.5813831,5010.1988919,6250.2199
其中:中小股东53,473,95696.8291831,5011.5057919,6251.6652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2.01、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50,483,30198.30126,025,9571.690131,1000.0087
B股36,777,93959.664324,858,01540.32685,5000.0089
表决汇总387,261,24092.606030,883,9727.385336,6000.0088
其中:中小股东24,304,51044.009930,883,97255.923836,6000.0663
表决结果:通过

2.0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50,514,79998.31005,989,1571.679836,4020.0102
B股36,796,73959.694824,839,21540.29635,5000.0089
表决汇总387,311,53892.618030,828,3727.372041,9020.0100
其中:中小股东24,354,80844.101030,828,37255.823141,9020.0759
表决结果:通过

2.03、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50,514,90198.31005,993,4571.681032,0000.0090
B股36,795,93959.693524,839,21540.29636,3000.0102
表决汇总387,310,84092.617830,832,6727.373038,3000.0092
其中:中小股东24,354,11044.099730,832,67255.830938,3000.0694
表决结果:通过

2.04、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50,535,10198.31575,978,2571.676727,0000.0076
B股36,796,73959.694824,839,21540.29635,5000.0089
表决汇总387,331,84092.622830,817,4727.369432,5000.0078
其中:中小股东24,375,11044.137830,817,47255.803432,5000.0589
表决结果:通过

2.05、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50,523,10198.31235,981,4571.677635,8000.0100
B股36,796,73959.694824,839,21540.29635,5000.0089
表决汇总387,319,84092.620030,820,6727.370241,3000.0099
其中:中小股东24,363,11044.116030,820,67255.809241,3000.0748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制定及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3.01、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55,952,05799.8350560,6010.157227,7000.0078
B股61,556,45499.862179,5000.12905,5000.0089
表决汇总417,508,51199.8390640,1010.153133,2000.0079
其中:中小股东54,551,78198.7808640,1011.159133,2000.0601
表决结果:通过

3.02、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355,936,25799.8306570,8010.160133,3000.0093
B股61,556,45499.862179,5000.12905,5000.0089
表决汇总417,492,71199.8352650,3010.155538,8000.0093
其中:中小股东54,535,98198.7522650,3011.177538,8000.070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唐丽子律师、杨楠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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