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000572)_公司公告_海马汽车:合规管理办法

时间:

海马汽车:合规管理办法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8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保障公司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合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整改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子公司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二)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三)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公司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合规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四)统筹管理,分级负责。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统筹全公司的合规管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合规管理。

第五条公司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明确总体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问责等内容,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第七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针对财务、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劳动用工、上市监管、数据保护等重点领域,以及其他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等进行合规管理,并制定符合合规管理的具体制度。

第八条公司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专职或兼职合规人员。子公司必须设置合规岗位并接受公司合规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合规岗位人员不能由财务或业务人员但任。

第二章总体目标第九条确保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合规经营,防范违规风险的发生。

第十条规范公司员工行为,遵守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第十一条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风险,保护公司利益和稳定持续经营。

第十二条营造诚信守法、勤勉敬业的文化氛围,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第十三条公司建立董事会、经理层、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主动参与合规管理,公司主导,子公司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年度报告等。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第十五条公司经理层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审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年度计划等,组织拟订合规管理制度。

(三)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和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五)组织建立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主动落实合规管理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六)主动倡导合规经营理念,积极培育公司合规文化。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合规负责人,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子公司加强合规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与重大决策,列席重要会议,提出合规审查意见。

(二)领导合规管理部门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三)按规定报告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四)指导公司各部门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对其合规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五)指导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对其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六)其他应当承担的职责。

第十七条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合规管理的具体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检查、考核评价,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监督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同时邀请法务与审计人员参与合规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合规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等。

(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定期梳理并及时对合规基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三)组织对合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检查。

(四)列席子公司经营、财务、人事相关的重要会议,包括子公司年度研讨会、月度及季度经营会议、年度预算会议、年度绩效考核会议、各类专题会议等。前述重要会议子公司必须通知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特殊情况不能列席会议的,子公司应将会议内容及时通报公司合规管理部门。

(五)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等事项的合规审查。

(六)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七)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组织对违规行为的调查,按照规定和程序开展责任追究。

(八)受理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建设。

(九)组织合规培训活动,提升全员合规意识,推动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

(十)履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确保合规工作全面覆盖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十一)其他应当承担的职责。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主管业务合规管理制度、流程和机制。

(二)负责主管业务合规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编制合规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三)负责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定期梳理岗位合规风险。

(四)负责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负责主管业务合规审查,定期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

(五)组织开展主管业务合规管控情况检查,及时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风险应对处置。

(六)其他应当承担的职责。第二十条公司全体员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合规履行本岗位职责。

(二)主动接受合规培训,熟知并遵守公司章程及岗位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对自身行为的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

(三)主动识别、报告、控制履职相关的合规风险。

(四)拒绝违规履职行为,主动举报违规行为。

(五)遇到合规风险,主动向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寻求合规咨询、合规审核等合规支持。

(六)其他应当承担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子公司承担本单位的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定期梳理各类规章制度并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三)负责本单位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四)及时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应对处置。

(五)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违规问题调查和整改。

(六)主动倡导合规经营理念,积极培育合规文化。

第四章运行机制第二十二条公司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全面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规风险,建立并定期更新合规风险数据库,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分析,对典型性、普遍性或者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预警。

第二十三条公司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合规管理部门对审查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审核意见。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定期对合规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

合规管理部门对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对外签订或出具法律性文件、境外投资等经营行为涉及合规审查事项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公司对外报送的申请材料和报告、各类合同中涉及合规审查事项并出具审查意见;根据制度要求应进行合规审查的文件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规管理部门履行合规审查,涉及到需以财务、信息技术等专业事项评估结论为合规审查前提条件的,相关部门应先行出具准确、客观和完整的评估意见。

提交审查材料的部门、员工应对申请材料或报告的基本事实和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和子公司开展合规检查。

公司保障合规管理部门及人员充分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知情权和调查权。合规管理部门及人员基于履职需要,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及人员作出说明、提供资料、接受检查等。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加以干涉或阻扰,并应当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各部门及其员工应支持和配合合规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工作,主动、及时向其报告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合规风险隐患。公司保障合规管理部门及人员的独立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其履行职责。第二十五条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合规风险,相关业务及职能部门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公司合规管理部门报告。

公司因违规行为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刑事案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司重大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由合规管理部门牵头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第二十六条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包括:

(一)被省级以上监管机关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的;

(二)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业务资质的;

(三)受到严重市场准入限制或被采取严重信用惩戒措施的;

(四)因违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

(五)被影响力较大的主流媒体大范围负面报道的;

(六)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

(七)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

(八)发生刑事案件的;

(九)其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公司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第二十七条公司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十八条公司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或者信箱,公司合规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造成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涉嫌违法的,按照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公司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范围,针对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

公司建立履职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将违规行为性质、发生次数、危害程度等作为考核评价、职级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公司结合实际加强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法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协同运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提高管理效能。

第三十一条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将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子公司的考核评价。

第五章合规文化

第三十三条公司将合规管理纳入专项培训,推动管理层强化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四条公司建立合规培训机制,将合规管理作为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培训必修内容。

第三十五条公司加强合规宣传教育,强化全员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

第三十六条公司引导全体员工自觉践行合规理念,遵守合规要求,对自身行为合规性负责,培育具有海马特色的合规文化。

第六章信息台账建设

第三十七条公司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台账建设,结合实际将合规制度、典型案例、合规培训、违规行为记录等纳入信息管理台账。

第三十八条公司定期梳理规章制度与业务流程,查找合规风险点,运用信息管理台账管理,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控。

第七章问责

第三十九条公司及子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因合规管理不到位引发违规行为的,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可以约谈相关单位并责成整改;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责任追究。

第四十条公司对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或者发现违规问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责任追究。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子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并报公司备案。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