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中期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73.891元/股。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4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704,920.14元,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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