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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万向钱潮股票代码:000559编号:2025-052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总部万向多功能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529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潘文标副董事长
6、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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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868人,代表股份2,195,274,95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6.44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169,008,992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5.65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64人,代表股份26,265,960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950%。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867人,代表股份81,840,326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772%。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公证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82,094,69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3996%;反对12,244,09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5577%;弃权936,16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4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660,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3.8952%;反对12,244,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4.9610%;弃权936,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439%。
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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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股东会议事规则》表决情况:同意2,182,354,49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4114%;反对12,607,79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5743%;弃权312,66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4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919,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4.2126%;反对12,607,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4054%;弃权312,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820%。
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2,182,163,17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4027%;反对12,805,54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5833%;弃权306,2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728,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3.9788%;反对12,805,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6470%;弃权306,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742%。
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182,147,1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4020%;反对12,796,64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5829%;弃权331,2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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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0.015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712,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3.9592%;反对12,796,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6361%;弃权33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4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表决情况:同意2,182,072,07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3986%;反对12,910,29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5881%;弃权292,5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637,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3.8675%;反对12,910,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7750%;弃权292,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57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表决情况:同意2,182,317,35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4098%;反对12,622,69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5750%;弃权334,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5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882,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4.1672%;反对12,622,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4236%;弃权3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9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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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2,194,487,09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641%;反对372,9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70%;弃权414,88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0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1,052,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0373%;反对372,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557%;弃权41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06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佳玮律师、唐瑞雪律师
3、结论性意见: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孙佳玮律师、唐瑞雪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