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000559)_公司公告_万向钱潮: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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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钱潮: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8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股票代码:000559编号:2025-050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

037443,期权简称:钱潮JLC1;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00.99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330,379.13万股的

0.36%;其中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行权,故本次实际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人,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56.71万份,行权价格为

4.06元/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5年

日;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156.71万股,其中

80.17万股为限售条件流通股,1,076.54万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4年

日至2024年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

日,公司披露了《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年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4年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历次行权数量和价格变动情况一览表

变动日期

变动日期该次行权数量(万份)该次取消期权数量(万份)该次激励对象减少人数该次变动后期权数量(万份)该次变动后行权价格(元)该次变动后激励对象人数变动原因情况说明
2024/5/66,941.604.39593授予
2024/6/25349.80616,591.804.39532离职、自愿放弃
2025/8/261,422.16985,169.644.064342023、2024年权益分派;离职
2025/9/181,156.7144.283,968.654.06434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30%。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于2025年

日届满。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1、公司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15.76%,高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Am)业绩考核触发值
第一个行(1)2024年净利润(1)2024年净利润较

序号

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权期较2023年增长率≥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比企业50分位值水平;(2)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8.0%,且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2023年增长率≥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比企业50分位值水平;(2)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8.0%,且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且高于对比企业2024年50分位值水平;2、公司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10.65%,高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综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行权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相应的股票期权方能行权,具体行权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具体如下:根据公司制定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满分值为100分)。公司在公司层面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业务板块层面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确定考核总分值(T),其中考核总分值(T)计算方式为: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7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T)均为90分及以上,当期对应行权比例为1;其他在职的318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T)分布在60≤T<90,当期对应行权比例为T%。
适用激励对象公司考核分(B)重大贡献分(S)个人考核分(P)总分值(T)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完成率(A/Am)×100,且完成率不低于50%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评分个人绩效考核分T=B×50%+S×20%+P×30%
万向钱潮母公司部门经理及负责人、一般管理人员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完成率(A/Am)×100,且完成率不低于50%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评分个人绩效考核分T=B×50%+S×10%+P×40%
万向钱潮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部门经理及负责人、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完成率(A/Am)×50,且完成率不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评分个人绩效考核分T=B×50%+S×10%+P×40%

序号

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一般管理人员低于50%+子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完成率(C/Cm)×50,且完成率不低于80%
技术研发人员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完成率(A/Am)×100,且完成率不低于50%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评分个人绩效考核分T=B×30%+S×30%+P×40%

公司激励对象按照考核最终分值确定当年度可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实际行权人数为374人,实际行权数量为1,156.71万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与此前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

(一)期权简称:钱潮JLC1。

(二)期权代码:

037443。

(三)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人。

(四)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1,156.71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5%。

(五)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权价格:

4.06元。

(七)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八)期权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至2026年

日。

(九)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日起算,至公告前

日;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十)实际行权数量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职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潘文标副董事长、董事150.0036.0024.00%
石伯妹职工代表董事25.006.2925.16%
陈燎总经理30.007.0723.57%
李平一财务负责人150.0033.9822.65%
闻超董事会秘书100.0023.5523.55%
其他人员(369人)4,131.401,049.8225.41%
合计(374人)4,586.401,156.7125.22%

注:1、陈燎先生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任命其为总经理;同时李平一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2、石伯妹女士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五、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9月19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156.71万股。

3、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期权行权后,在任职期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剩余75%股份将成为董事、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次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如未来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则按照最新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行权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股数(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5550.0004%801,675814,2300.0246%
其中:高管锁定股12,5550.0004%801,675814,2300.024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303,778,78999.9996%10,765,4253,314,544,21499.9754%
三、股份总数3,303,791,344100.00%11,567,1003,315,358,444100.00%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行权事项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本次行权出资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27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

日止,公司已收到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人民币46,962,426.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陆万柒仟壹佰(大写)元(?11,567,1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5,395,326.00元。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前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前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八、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对公司股权结构及上市条件的影响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股票期权的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选择集中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股票期权选择集中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律师关于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并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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